第一類:先取得永久居留權,居住在當地國至特地時間,方能取得護照。 (美國、加拿大、紐西蘭、澳洲…等)
第二類:對當地國有經濟貢獻,再提出申請且不需要在當地國長期居住,即可取得護照。(加勒比海國家、西非國家…等)